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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都已经过了契约上约定的交房时间,为什么都没有什么说法和解释,难道我们就任由开发商违约而没有人追究责任吗?

发表于2007-01-12
发表于2007-01-14
正在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你们可以考虑先给开发商发催告函。
发表于2007-01-18
不是开发商来信说一月中旬的时候再通知交房吗,怎么现在都没有动静了呢,开发商你要是真有什么不得以的理由交不了房子,你好歹跟我们这些花了大把银子的业主说一声,把违约金赔给我们就是勒,你的钱是要算利息的,我们的钱也是要算利息的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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