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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感动中国”怎么成了“糊弄中国”

发表于2006-02-18
那天在看“2005年感动中国”颁奖晚会时,还真以为陈健是死守在墓前,谁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2月17日的《南方都市报》刊登长篇通讯,通过对陈健战友及双河村村民的采访还原了事实真相,原来所谓的守墓其实是扫墓而已。

    此刻我有被人耍了一把的感觉。守墓与扫墓,虽只是一字之差,但性质却完全两样。假如陈健因为在金训华祭日和清明节多扫了几次墓就能荣膺十大“感动中国”人物奖,那全中国有资格获这个奖的老百姓就多了去了。可其获奖的依据恰恰是媒体报道的“守墓”事迹。错了,全都错了,“扫墓”归结为“守墓”狠狠地忽悠了整个中国一把,把个“感动中国”活动搞成了一个“糊弄中国”的闹剧,晕!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尴尬的结局,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评选者的价值观有问题。评选者之所以将陈健选为“感动中国”人物,是基于他要为金训华守一辈子墓的承诺及“守墓”的事实。但,为一座墓值得守候一辈子吗?人活一生,有多少有价值的事可以去做,既然有那么一番学英雄的心思,难道就不能为家庭、为社会、为国家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而偏要去守候一座墓?如果陈健真抱有对金训华的感恩和愧疚之心,还不如多去看望金训华的家人好。可据金训华的妹妹金士英讲,陈健没有去看过他们。活人重要还是死人重要?是守候英雄墓重要还是关心慰问英雄家人重要?这反映了一个人的价值取向,也是今人必须理清的一种公民常识。为一座墓守候37年,因而“放弃了梦想、幸福和亲情”,这样的人生观难道是21世纪的新人应该效法的吗?

    陈健事迹的真假应该反思,有这么多人认可并为其“感动”的中国人更应该反思。假如一开始陈健本人和媒体就不把“守墓”看作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而且广大评选者能以一个现代人的价值标准去看待这一事件,就断不至于出现“感动中国”发展成“糊弄中国”的难堪局面。
发表于2008-07-03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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