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可悲的业主 可悲的论坛
- 发表于2009-11-05
- 发表于2009-11-05
- 发表于2009-11-05
一,首先是该方法可行性强。维权的几个骨干已经就此事咨询过律师。因为大家都是以联建形式参股投资的,都是充着市场来的,并非像买单纯的商品房那么简单,开发商有意偷梁换柱,利用欺骗手段达到换签目的,但却没有对以前的联建协议予以书面否决。所以我们手上的联建协议复印件依然具有法律效力。不管怎么说,我们所有的业主都是合理合法的投资者,开发商所印制的材料上白纸黑子的注明了运作市场,保证回报,现在他们不管利用什么手段也改变不了我们投资市场这个事实。从单个人来看,他们也只能是一个较大的投资者,即便是我们委托他们来运作市场,是赚是赔他们最起码应该该我们一个说法。
二,知情权看似简单,要求也不是那么锋芒毕露,但作用却非同小可,试想一下,一旦南京法院就此微薄的要求予以立案,开发商的巨大资金黑洞就会暴露,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黑幕也将浮出水面。就此立案也将意味着要进行财务核算,搞清资金去向对解决化工成的所有问题有百利而无一害,。退而求其次,即便是开发商提前动手脚,贪官花钱买替罪羊,但在身价性命,仕途前景和身外之物的钱财面前,他们还是会选择后者的。其实我们要的不就是市场吗,只要开发商吐出私分的资金,用于招商,尽快的做起市场来,不就达到了我们的目的了吗?再求其次,来自于南京市的有关要求财务清算的压力,有总比没有强,而所有的成果都是在长期不断的压力下才由量变到质变的,客观的将,化工成的事情最终会水落石出的。只要大家持之以恒得去做。
三,经济实惠,事半功倍。据张律师将,若能团结三五百人,效果最好,费用是人越多越便宜,人均二三百元左右,可分欺付款,细节和多少还可以再谈。二三百元比起二三十万来说,九牛一毛而已,我们每个人都有事情,平时少耽搁一些,省电话费,省车费,省维权聚餐,但最大的好处还是省心。说到这一点,我们所有的业主都应该向狂人致以衷心的感谢,他在维权过程中提供的人力,财力,物力,精力举不胜举,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功不可没,举足轻重。但同时我也为那些一毛不拔,总是躲在背后坐享其成的业主而感到无比汗颜。
四,符合所有业主理念。没有人不想要市场,没有人不想知道自己血汗钱的真实去向?没有人希望化工城长此荒废下去,更没有人视金钱为多余,但今天却有人因一点口舌之争而念念不忘,因观点上的分歧而大动干戈,因口头上的冲撞而记耿耿于怀,因面子上的问题而不共戴天,因表面上的现象而相互猜测,因开发商离间而内讧残食。。。。。维权可以多法,但却不可多心,宁可不去做事,但却不要坏事,这是目前维权的基本理念。走集体诉讼知情权这条道路最大的障碍是我们自己,首先我们得相互信任,选出代表,名正言顺的参与维权,正因为我们没有共同的时间和精力才选代表,正因为我们需要长期的民主才暂时的集中,正因为我们住地分散才迫切需要代表。选代表的好处是,上对开发商具有压力,下对分散的业主好宣传。所谓名正则言顺。律师代表我们办案,需要的帮助和信息反馈给代表,代表在网上公开透明的发给大家。另外还要统一透明的管理财务,作到定期向大家公布。
- 发表于2009-11-06
- 发表于2009-11-06
- 发表于2009-11-06
- 发表于2009-11-08
只要是为了维权,牺牲一点也值得;
总比空谈好 啊
我用血的色彩来表示愤慨,
我用最大的字来宣泄无奈,
维权未果而内讧惨烈,何其悲哉!
口口声声言聚会施压,可自己到底聚过几次?
口口声声言死人方可解决,可何人愿意去死?
口口声声喊团结维权,但帖子里却多处攻击。
口口声声说别人做得不好,但自己究竟在做什
么?
口口声声说律师为了钱,可这个世界上谁不是
为了钱?
人世间永远不会有免费的午餐,在大家都不愿
付出太多金钱,在大家都不愿意冲在维权第一
线,在大家都各自有事不能全身心的投入维权
的今天,可以说集体请律师代办是最好的办法
了。我们不要整天想律师赚了我们多少钱,我
们要想长此下去我们会损失多少钱,我们每户
花点小钱去做,就有可能成功,最起码会把市
场向前推进一步,但如果我们不敢尝试去做,
只是发发牢骚就永远不会成功。
论坛上毫无意义的人身攻击,参杂有个人情感
的独裁武断,遮天蔽日的是非之贴,使得太多
的业主为之心寒,几千业主为什么每次聚会只
有几十号人呢?我悲哀,我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