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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走所谓法律诉讼是陆敏交给我们的方法,把我们拖死,

发表于2009-11-25

                    我对以上说法很怀疑:走所谓法律诉讼是陆敏交给我们的方

法,把我们拖死,已经诉讼的业主就是最好的例证

发表于2009-11-25
引用:阳光快乐吴 在2009-11-25 21:12:24写道:原帖
                   我对以上说法很怀疑:走所谓法律诉讼是陆敏交给我们的方
法,把我们拖死,已经诉讼的业主就是最好的例证
 
      说的对!业主们不要误入歧途.
发表于2009-11-25

现在讨论这个话题多少有些不适时宜。

发表于2009-11-26
引用:阳光快乐吴 在2009-11-25 21:12:24写道:原帖
                   我对以上说法很怀疑:走所谓法律诉讼是陆敏交给我们的方
法,把我们拖死,已经诉讼的业主就是最好的例证
 
   有道理.
发表于2009-11-26

没有明确方向,犹如在黑夜中行走,前景堪忧。

要解决问题的心情,我与你一样,只是现在我已明白,光是激情是不够的,必须众人统一认识,才能看主流,分清主次,有效施为。

发表于2009-11-26
我对以上说法很怀疑:走所谓法律诉讼是陆敏交给我们的方

法,把我们拖死,已经诉讼的业主就是最好的例证

发表于2009-11-27
说的对!业主们不要误入歧途.
发表于2009-11-28
引用:特约嘉宾978 在2009-11-27 23:12:33写道:原帖
说的对!业主们不要误入歧途.
 
        说的对.
发表于2009-11-28

明天要开业主大会?我也算个小高层的

发表于2009-11-28
引用:njchf2009 在2009-11-28 16:57:10写道:原帖
明天要开业主大会?我也算个小高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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