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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于在南京缴纳公积金的朋友们有福利了。

发表于2017-07-25
标签: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中心 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缴纳公积金 

  2017年6月1日起,对于在南京缴纳公积金的朋友们有福利了。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消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偿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时间全部延长至全年,缴存职工随时都可以申请办理。而之前南京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6-12月份,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年1-12月份的上半月。那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流程是什么?偿还住房贷款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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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办理要件: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到各服务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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