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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最令人措手不及政策:二手房营业税优惠取消

发表于2010-02-04

   楼市回暖了,开发商不降价改捂盘了;房地产官员被人肉搜索了,楼也塌了。才一年的光景,房地产市场与2008年已有天壤之分。

    哪些事,又哪些人;哪些政策,又哪些企业值得回顾,2009年中国房地产界又会冒出哪些“最”?《2009地产中国“最”地产》带您一同观察。

    事件回顾:

    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两年恢复到五年,个人购买不足五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国家将全额征收营业税。这意味着,国家于今年元月起对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实行的优惠政策到今年12月31日终止,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点评:

    营业税征免时限重新恢复到5年,无疑增加了短期炒作的成本,对抑制投机性购房将起到积极作用。这也意味着在抑制投机性购房的同时,政府支持百姓住房自住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的政策导向保持不变。

    有关数据显示,近三年来二手商品房市场交易的五年内二手商品房比例约为32.42%,交易的两年以内二手商品房比例仅为2.29%。由此可见,相比于两年以内的二手商品房而言,房龄在3至5年年限的二手商品房交易对于营业税政策的调整更为敏感。

    在这项政策出台后,全国各地的二手房市场出现了异常火爆的局面,等待过户的居民骤增,他们大多数都是赶搭政策优惠的末班车,同时也造成了二手楼市新一轮的恐慌性购房。

    由于优惠措施实施只有1年,相对受影响者(持有物业2-5年的业主)而言,取消优惠对控制投资需求和控制房价的成效值得市场的检验。到2010年,有些不够5年的二手房可能不会急于进入交易市场,因此二手房供应将减少。当然,在卖方市场下,这些不够5年而产生营业税等的交易成本一般会转嫁给买方,使得购房成本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二手房价格的上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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