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南京12月1日起可实现省公积金贷款异地还款,棒棒哒!
- 发表于2014-11-28
很不错的
- 发表于2014-11-28
又来了
- 发表于2014-11-28
必须给力
- 发表于2014-11-28
还不错,就是跟我无关
- 发表于2014-11-28
异地还款
- 发表于2014-11-28
作用范围很小啊
- 发表于2014-11-28
棒棒哒
- 发表于2014-11-28
城南朱雀,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南京12月1日起可实现省公积金贷款异地还款,棒棒哒!”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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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了!买房利好又来啦!省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实现异地还款啦!
昨日,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跨省市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 逐月偿还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央行新政,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制定了该办法,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即从今年12月1日开始在南京买房且缴存省级机关公积金的市民,可以异地还款了。
1、谁可享受异地还款政策?——夫妻有一方缴存省公积金
借款人或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之外的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简称主贷人。其中一方在江苏省省级机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简称次贷方,可向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委托支取公积金用于逐月偿还公积金贷款。
2、新政具体要求?——还贷满一年无逾期金额纪录
主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须满一年及以上,还款信用良好,且无逾期金额;次贷方可以申请委托支取公积金用于逐月还贷。并且,次贷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缴存账户须分别保留不少于申请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
3、办理需提供哪些材料?——非本人办理要提供《委托书》
①、次贷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②、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③、上次支取当月至本次申请上月主贷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单、缴存明细,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④、主贷人在贷款银行本期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单,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这条新政虽然作用范围有局限性,但是还是可以看出来政府的就是决心的,接二连三的政策出台,刺激了南京甚至是江苏整个范围的楼市发展。因此,楼主以为,年底是买房的好时机,各大房企为了完成年度任务,短时间内不会涨价,但是未来随着楼市渐暖,房价只会顺势而涨,所以说,要买的抓紧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