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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载 关心我们的家园------公告-------第1107天

发表于2013-07-13

         公告

高教新村广大业主:

经市、区、社区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协调决定:依法解除高教新村与晟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 712日下午5时,晟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离高教新村。 

   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鼓楼区两站一中心的要求:

第一步是712日下午5时,晟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离高教新村,由高教新村新聘珠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驻高教新村新,接管晟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工作和物业用房等。

第二步,双方依据2010624日,高教新村与晟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解决晟泉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

第三步晟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离高教新村后,派1名人员处理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经济纠纷问题。依据合同收取应该收的物业管理费用和依据合同退还应该退还(赔)的费用。

 

 

                           高教新村业主委员会   

20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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