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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家说说,这和谋杀有什么区别?

发表于2009-07-01

震惊了,从来没有觉得在南京,或者南京人会做出如此恶劣的事件,不管是不是酒后驾车,这就等于是谋杀,这和谋杀有什么区别?只因为喝酒,意识不清醒就算了吗?那我蓄意杀人以前,也喝酒好了。

因为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问题不是一起2起,但社会从来没有重视过,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是不是一定要等到出现昨晚这起死了9人以后,才开始重视呢?

太离谱的,绝对不能接受。这个人一定要被判死刑。他是魔鬼是禽兽!

发表于2009-07-01
发表于2009-07-01

同意,

发表于2009-07-01
同意,是该枪毙
发表于2009-07-01
同意,是该枪毙
发表于2009-07-01

可悲

发表于2009-07-01
发表于2009-07-01
难怪酒现在涨价了.................
发表于2009-07-01

第一次撞人可定交通肇事,后逃跑的过程中连续撞击多人致死,已经不是交通肇事,性质已经改变,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最高可量刑到死刑,否则就................!

发表于2009-07-03

绝对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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