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婚姻法争议】最新司法解释是保护了婚姻还是催化了离婚?
- 发表于2011-08-16
- 发表于2011-08-16
为甚么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呢?、
爱情就是 只要在一起了就从未想过要分开 所以房子神马的都是浮云啊
- 发表于2011-08-16
因为这个就离婚,那还是动机不纯。
为什么离婚要跟这些结合起来?这条法律就是验证婚姻真伪的根本标尺。让爱情纯粹起来,这很好,让不纯粹的婚姻结束也是好事。
还有,什么叫“房子捞不到!人也赔了!”为什么女人要这么想?赔什么人了?什么样的人要用一生积蓄买的房子来赔?金枝玉叶?还是为这个家贡献巨大?两个人过日子还谈赔不赔,这样不如一个人过去!
- 发表于2011-08-16
房天下友精彩观点集锦:
sunzx19 :婚姻不该蒙上过重的财产色彩,为了。。。而结婚,本来就目的不纯。支持公平的新婚姻法
缘润 :投缘就无所谓房不房了,人要紧!
风潇雨寒 :有一句话叫“少奋斗十年”,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法律起不到任何作用。再说了,法律是为了房子吗?
贪兔 :新婚姻法不会影响我的择偶观,房子是我俩一起买的,贷款一起还的。
njdlz :
1、此法对男女都适用,不存在偏袒哪一方的问题;
2、为什么女方反对得多?因为它颠覆了无房不嫁的观点;
3、爱巢是需要共同营造的;
4、为什么还没有结婚就要过多地考虑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呢?有财产高于感情之嫌;
5、谁出钱谁有物权,对谁都一样;
6、都是高房价惹的祸!
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不知有些青年人是怎么想的,
老公房不要,要新房子;
一室一厅不要,要二室一厅以上;
八字没有一劈。对方已经要求,要怎么样?
纸墨千秋 :
另外,比如婚前男方贷款买房付了首付,贷款20年100万。之后结婚,女方共同还贷,10年后房价飞涨,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只能得到极可怜的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却没有了房子,这时房价已经遥不可及了,基本上属于净身出户了。
宁楠 :觉得此次颁布的法律实属不公平,好似给男人肆无忌惮搞小三,肆无忌惮离婚一个很好的机会。。。我的择偶观念不会改变,股还是股,我想其实每个女人都认为有爱最重要
chaoqun0513 :很多人议论纷纷 我相信会有政府部分作出解释的。
人的观念怎么可能被一部法律说改变就改变呢?
看中股的人始终会看中股,爱富者依然会爱富,虽然形式可能会发生改变,但是骨子里的东西,不可能改变~~
anthony9396 :不会为了打击房地产的婚房,连法律都要改吧
jackyzj :新婚姻法的解释还是存在很多矛盾之处,还有很多空子可钻。
congcong68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媳妇会要求老公把自己的名字也写上去,不然家无宁日~!
ttxn_chan :本来就该这样,可以限制那些专门为了钱而结婚的女人们
想有住房 :充分体现男女个体平等!女的买房男人一样没有份!婚姻不是掠夺房子!
henrylzb :那些企图不劳而获,嫁给富二代的姑娘哭了。那些富二代公子也哭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件好事。法律写清楚了,少了灰色地带,对双方的权益更有保障了。
长生果99 :婆婆笑了,丈母娘哭了,共同买房吧。
hjws0123 :为什么不是丈母娘买房,倒插门女婿没份呢?
小井波 :
不过,这个社会本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立场不同,也许,能让那些徘徊在物质和感情之间的人能更清醒点,但同时又似乎降低了公子哥玩转情场的成本!
乐小天 :如果真心相爱,房子是谁的有什么关系呢,不过就是一个住的地方嘛
囡囡是太阳花 :
现在都在说这个问题 婚姻法贯彻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但是却没有保护妇女的原则 难道以后老公有了小三 孩子和孩子的妈应该睡大马路上么!
看看清楚先
独航的猪 :
法律乃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想象!!!
正是因为有房才有婚姻以及 某些不安分的人为了得到房产的一半而结婚的事情发生。
故而 高法才除了如此的司法解释!!
正如前言:法律乃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想象!!!
- 发表于2011-08-16
- 发表于2011-08-16
- 发表于2011-08-16
- 发表于2011-08-16
噱头,都是噱头!!
连婚姻法也被搞来刺激经济增长了 !!
- 发表于2011-08-16
>>关于房子
婚前个人按揭的房,离婚时归个人
给儿子买的房,儿媳没有份
丈夫送老婆房子未过户前可反悔
可证明非亲生,拒做亲子鉴定即推定默认
>>关于小三
给小三的分手费,老婆有权要回来
其他规定
离婚协议在未经登记之前可以反悔
损害赔偿只适用于无过错方
>>关于票子
夫举债想让妻一起还,拿证据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