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北京、东莞专门针对双节期间楼市公布监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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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04
东莞 |:双节期间不得渲染紧张购房气氛
黄金周前东莞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切实规范国庆中秋期间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针对国庆节中秋节临近这一房地产市场传统销售旺季节点,作出以下要求: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不得以认筹、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订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2、各企业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炒作房价上涨的不实消息,不得利用网络软文、微信、短信等形式发布、传播“抢房”“一房难求”等宣传广告信息,不得采取雇人排队营造火爆场面等方式渲染紧张气氛、误导消费者,引发投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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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04
3、取得预售证项目必须10天内开盘,不得捂盘,严格执行“一房一价”;
4、不得协助购房者规避东莞限购政策;
5、不具备购房资格、因征信无法按揭的客户要求退定金的,开发商必须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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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04
买个房子搞的什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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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04
炒完房价再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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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04
不晓得意义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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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04
湾湾玉龙,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北京、东莞专门针对双节期间楼市公布监管令”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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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04
房子已经吵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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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04
买房穷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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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0-04
砸锅卖铁
北京|:启动双节期间房地产执法检查
10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近期新开盘的房地产项目的销售现场进行检查,正式启动“双节期间”房地产执法专项行动。
在楼盘销售现场,执法人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强对销售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3.17”以来的系列政策规定,落实“一房一价”、公开销售等要求,销售人员必须挂牌上岗,销售代理机构要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节日期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持续开展对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执法检查,严禁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严禁参与炒房,严禁协助办理首付贷,严禁虚假宣传,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