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省公积金可以逐月还商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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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11
根据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的文件规定:
省公积金可以逐月还公积金贷款。但是不能逐月还商业贷款。
原文如下:
一、公积金还公积金的
(一)主贷人是江苏省省级机关的已经实行了逐月还贷,在贷款银行柜台办理。
(二)主贷人非省级机关的适用于《跨省市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逐月偿还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次贷人首次申请还贷时间追溯期为一年。
二、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的
(一)纯商业贷款,已实行每年办理一次(在贷款银行开具贷款证明,持借款合同、省级机关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到公积金归集银行办理;配偶方支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到公积金归集银行办理)。
(二)组合贷款,先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商业贷款。还公积金贷款的参照条,还商业贷款参照第二条。
省公积金可以逐月还商业贷款吗?